被告因求職找工作誤當車手,幸有律師協助爭取不起訴 案件概要 被告因誤信詐騙集團話術,認為自己成功應徵到公司兼職職位,且當時公司有提供限時投資機會。被告因此詐騙集團的慫恿下參與投資但卻被告知操作失敗,被投資公司所求高額賠償金,被告無力支付,所以相信詐騙集團成員願意借錢給被告用以償還,因此提供名下帳號供詐騙集團匯入贓款,又依照詐騙集團指示分別在不同時間將受害款項領出,並轉換成虛擬貨幣匯款至詐騙集團指定之虛擬錢包地址。 律師如何協助 替被告整理有利證據,證明被告主觀上認為自己所操作之金流都是公司款項,並不知情會是贓款 向檢察官說明現金詐騙手法多樣,且被告求職過程,係有經歷面試、簽訂勞僱契約等程序,致被告難以察覺自己深陷詐騙行為之中 向檢察官說明被告和常見詐騙集團成員所為不同之處,說服被告並無詐欺、洗錢之故意
替被告整理有利證據,證明被告主觀上認為自己所操作之金流都是公司款項,並不知情會是贓款 向檢察官說明現金詐騙手法多樣,且被告求職過程,係有經歷面試、簽訂勞僱契約等程序,致被告難以察覺自己深陷詐騙行為之中 向檢察官說明被告和常見詐騙集團成員所為不同之處,說服被告並無詐欺、洗錢之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