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家人代管財產,數年後對方竟不認帳 原告為申請中低收入戶資格,自十幾年前開始陸續將名下財產交由家人保管。詎料原告日後想要跟家人要回自己交付的財產時,對方不僅只承認部分款項存在,甚至還偷偷脫產。幸好當事人及時找到「法律停看聽」的唐律師,在律師的協助下讓法院確認託管金額為多少,也成功撤銷對方贈與不動產的行為,避免被告脫產行為影響到日後原告之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