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因涉嫌三方詐騙而成警示帳戶,幸有律師協助爭取不起訴 案件概要 被告係於臉書網站上從事香港與台灣商品代購之業務,因遭佯裝成買家之詐欺集團成員聯繫,方才提供金融帳號供詐欺集團匯款。詎料,詐欺集團竟將被告帳號提供給其他不知情受害者匯入款項,致被告持有之帳號遭到警示。 律師如何協助 協助被告整理有利證據,證明被告和假買家之間的交易確實存在,被告亦有按時出貨 被告自始未和受害者聯繫,亦不認識受害者,毫無詐欺受害者之意圖與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