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先因詐騙集團話術誤成人頭帳戶,又一時失慮侵占不法款項,幸有律師協助爭取適法判決 案件概要 被告因誤信詐欺集團話術,租借4個帳戶予詐欺集團使用,並將提款卡、密碼依指示寄出;後續透過網路銀行得知自己的戶頭內有大量金額匯入後,又心生貪念將部份款項匯至被告名下其他戶頭,事後遭受害者提告,遭檢警偵辦。 律師如何協助 向法院說明被告因經濟所迫,一時失慮方才提供帳戶和侵占不法款項 確保本案適用目前法律上所有之減刑法條 向法官爭取檢察官認為被告有特別惡性及對刑罰反應力薄弱之觀點不存在,並無加重量刑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