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於判決後又遭到他人提告違反洗錢防制法,幸有律師協助釐清真相,避免一事遭二罰 案件概要 被告前於某日將家人申辦給自己使用的門號,交付並容認詐騙集團成員使用,涉嫌幫助詐欺、洗錢等案件,並遭法院以他案判決確定在案。後續被告又收到其他受害者在他案判決後提告,而遭到檢察官重新偵辦。 律師如何協助 協助被告整理相關證據,證明本案受害者均係同一門號交付後相關之受害者,依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係一行為侵害數被害人法益,和先前判決確定之案件為同一案件,司法機關自不得再行追訴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