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因求職找工作誤成警示帳戶,幸有律師協助爭取不起訴 案件概要 被告起先因缺錢想尋找工作,所以和佯裝成虛擬貨幣公司之詐騙集團有所接觸,後續又遭對方以「簽署租賃契約書」、「合法設立公司可供查證」、「家人也在公司兼職」等話術取信於被告,進而提供名下帳號供詐欺集團使用。 律師如何協助 替被告整理完整對話紀錄,並舉證被告係因詐騙集團提供之資料方才受到誤導 向檢察官說明被告並無專業背景,無法識別層出不窮之詐騙方法 向檢察官說明被告同樣遭到相同詐欺集團話術受騙新臺幣80萬在先,對於詐騙之警覺性相較法律、金融背景之人更為薄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