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因詐騙集團話術誤成警示帳戶,幸有律師協助上訴成功改判緩刑 案件概要 被告起先因想尋找兼職工作,所以和佯裝成虛擬貨幣公司之詐騙集團有所接觸,後續又遭對方以「簽署勞僱契約書」、「合法設立公司可供查證」等話術取信於被告,進而提供名下帳號供詐欺集團匯入款項。 律師如何協助 向法院說明被告因經濟所迫,一時失慮方才提供帳戶予詐欺集團 確保本案適用目前法律上所有之減刑法條 成功協助被告以部份受害金額和本案所有受害者達成和解,使法官相信被告有悔改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