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協助友人搬家竟遭檢方認為參與販毒集團,幸有律師協助還原真相,成功爭取不起訴 案件概要 本案其他被告貪圖製造、販賣毒品之不法利益,發起並指揮以實施販賣毒品為手段之犯罪組織。被告為其他被告之友人,遂應該友人之邀約協助該組織搬家,竟遭檢察官認為被告當初意圖協助被告搬遷販毒設備,而遭檢警偵辦。 律師如何協助 協助當事人整理有利證據,證明被告並無參與犯罪集團,亦不知情該集團實際有無販毒,前去幫忙僅單純為朋友間之互助行為 釐清檢察官無法證明被告當日協助搬運之物品是否為毒品原料或者器具,依照無罪推定原則,被告應無成立犯罪